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三招标公告(二次)

  新闻资讯     |      2024-11-07 12:47

  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三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1102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AED3套、注射泵1台、输液泵1台、转运呼吸机1套、转运监护仪1套、可视喉镜1套、壁挂式空气消毒机23台、空气消毒机4台、开云平台登录超声洁牙机1台、数字化扫描仪1台、根测仪2台、根管马达2台、次氯酸发生器1套、UVB紫外线台、超短波治疗仪1台、电动PT床1套、电动按摩床1套、低速离心机2台、尿十一项分析仪1台、血沉仪1台、血气分析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国产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指定位置。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三招标公告(二次)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兵团政府采购网上本项目的最新的更正公告、更正文件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3.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3.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所投医疗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出具备案证明文件);